標準對風險的系統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如下: 1.全面識別各類風險 要實現對各類風險進行有效控制,最重要的是全面識別需要應對的風險。需要應對的風險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即:危險源所引起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其他風險;與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有關的風險。 ISO 45001:2018標準對于上述三方面的風險來源均規定了全面識別的要求:根據6.1.2.1的要求全面、細致的識別各類危險源;根據6.1.2.2的要求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其他風險;根據6.1.3的要求確定適用于危險源、職業健康安全風險以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并確定如何應用于組織。 以上這三方面的要求確保組織能全面、細致地識別各類風險。
2.對風險進行管理措施的策劃 ISO 45001:2018標準增加了“6.1.4措施的策劃”,對上述各類風險提出了進行措施的策劃要求,這是標準的一大進步。它的作用是將所確定的風險和機遇逐項進行控制措施的策劃。 在標準6.1.4中要求:組織應策劃措施,以應對這些風險和機遇,應對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準備和響應緊急情況。同時,將這些措施融入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過程或其他業務過程中。